正在发行中!满足条件月月可分红的ETF,为什么这么红?
震荡市,分红概念受到投资者的广泛青睐,可分红的ETF产品逐渐成为最受投资者喜爱的产品之一。
比如最近刚刚进行了第五次分红的红利国企ETF(510720),上市以来连续五个月分红,截至目前确实实现了“月月可分红”的预期。
“月月可分红”的产品设计,也在不断得到投资者的认可。最近披露的基金中报数据显示,红利国企ETF截至6月底的持有人户数达到1.25万,比发行期的募集户数增加了超过1万户。个人投资者占比近90%,持有人增长很快。
呼声高涨。又有一只“可月月分红”的ETF产品来了。
正在发行中的中证A500ETF(159338),在合同中约定“可每月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评估条件的前提下,可以为更多投资者分享资本市场的成长红利。
在满足收益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月月可分红,打造优质ETF配置工具
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新“国九条”在分红方面进行了重点强调,指出要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中证A500是“新国九条”后发布的首个宽基指数。
因此,分红设计也成为中证A500ETF(159338)的鲜明特色之一。
具体来看,国泰中证A500ETF合同显示,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此外,合同中约束了,“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月进行收益分配”。
可以说,可分红产品是把上市公司给ETF的红利合理地分配于基民,让投资者切实感受分红的魅力,是顺应当前监管提升投资获得感的实践。
通常来说,投资这类红利资产的ETF,当成份股拿到股息计入基金资产后,会产生超额。ETF分红后,可以更好地和指数完成拟合。(注:成分股可能有价格波动风险)
这一部分分红的资金,也可以帮投资者锁定一部分收益。从流动性的角度,投资者对于分红现金流的支配可以更加灵活。
经常分红的基金,有帮助投资者缓解焦虑提高获得感的作用。这几年的观察来看,投资者确实是越来越喜欢爱分红的ETF了。
龙头荟萃,行业均衡
除了月月可评估分红之外,中证A500ETF(159338)更是龙头荟萃、行业均衡的优质投资标的。
中证A500ETF(159338)标的指数聚焦于全市场各行业中市值最大的500只股票,并纳入ESG、互联互通筛选标准,兼具核心龙头与行业均衡两大特点,为投资者布局核心资产、龙头企业再添理想工具。
公开资料显示,中证A500指数将由中证指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正式发布。该指数采用行业均衡选样方法,从各行业选取500只市值较大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并保持指数样本行业市值分布与样本空间尽可能一致,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同时,指数编制结合互联互通、ESG等筛选条件,便利境内外中长期资金配置A股资产。
中证A500指数样本兼顾市值代表性与行业均衡性。指数行业分布较为均衡,且纳入更多新兴领域龙头,工业、信息技术、通信服务、医药卫生行业合计权重约50%,高于可比宽基指数。
中证A500指数更广泛地覆盖了具有成长潜力的公司,有望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选择,并为资本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低费率,ETF大厂
宽基版图再扩容
对于看好A股核心资产的投资者,中证A500ETF(159338)为大家提供了一只全新的宽基ETF投资工具。
除了上文提到的月月可分红之外,产品的费率设计也能够帮助投资者更好的提高感受。
产品资料显示,中证A500ETF管理费为0.15%,托管费为0.05%,低于目前市场绝大多数股票ETF的费率,较低的投资成本有助于提升投资体验。
国泰基金是国内ETF领域的先行者之一,丰富的指数管理经验也将为新产品护航。截至上半年底,公司旗下管理的非货ETF总规模已超1100亿元,排名行业第六(6/51)。其中,在行业ETF领域,国泰基金更是以绝对优势位居榜首,行业ETF总规模排名为1/45。随着ETF产品的不断扩容,公司ETF产品线也在不断完善。
这只全新产品的到来,无疑为国泰基金的宽基ETF版图增添了一块新的拼图。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承诺。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提及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中证A500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您详阅基金法律文件,关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之相匹配的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2、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3、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月进行收益分配。评价时间、分配时间、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等内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另,请在收益分配原则后加上提示:鉴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分红不一定来自基金盈利,基金分红并不代表总投资的正回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