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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阳农商银行被罚99.6万元:因违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

栏目:热点快讯 日期: 作者:seo998 阅读:3

  3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7项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并罚款99.6万元。罚单涉及具体违法行为类型如下:1.违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规定;2.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3.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6.未严格落实信息使用授权审批程序;7.漏报投诉数据

  同时,刘某峰(时任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理事长)因对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李某龙(时任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主任)和张某珍(时任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清算部主管)均因对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5万元。

  此外,张某梅(时任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主管助理(主持工作))和辛某梅(时任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信工作业务承办人)均因对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万元。

山西中阳农商银行被罚99.6万元:因违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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