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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猛人”!|光大证券

栏目:热点快讯 日期: 作者:seo998 阅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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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券业行家

  近年来频频引发风波的光大证券,又卷入了一起离奇的诉讼案。某位曾经的高管人员,以近乎“硬核”的姿态,将尚是“雇主”的光大证券推向被告席。追溯这位当事人的过往经历,行家更是惊叹于其行事风格的“勇猛”。

  又见劳动纠纷

  一起提前三个月的开庭公告,引起行家的兴趣。

  五一期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简称:静安区法院)传来消息,预定将在今年8月4日开庭审理郑孝平诉光大证券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再现“猛人”!|光大证券

  在此之前,光大证券发布于今年3月的2024年报中,出现了一条“线索”:2025年2月,郑某某因劳动合同纠纷,向光证资管(光大证券作为第三人)提起诉讼,涉案金额约为2,356.9万元。该案已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

再现“猛人”!|光大证券

  彼时,行家只是感慨:不愧是魔都知名券商,劳动争议的金额真不少。

  而今想来,却似乎存在关联:同样是劳动合同纠纷,并且同样涉及光大证券。

  那么,本次的开庭预告中的原告方,是否就是光大证券2024年报中出现的起诉光证资管、金额逾2300万元的郑某某?由于公开信息缺乏,行家尚不能确定。

  曾是券商高管

  回到本案,原告方的名字,勾起了久远的回忆。

  话说,2012年2月,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光证资管)成立。同年12月,经光证资管申请,上海证监局核准郑孝平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过,光证资管发布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并没有提及当时的高管信息。

  2013年,光证资管年报显示:王卫民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吴亮为总经理,郑孝平为合规总监。

  2014年,光证资管在年报中详细披露了高管人员的信息:董事长熊国兵,生于1968年;总经理汪沛,生于1976年;身兼董事、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郑孝平,生于1968年。对照中证协从业人员信息:郑孝平于2013年7月登记执业于光大证券,2014年2月至2017年4月期间登记执业于光证资管。2017年3月回到光大证券,至今仍登记为从业人员。

  而曾任光证资管总经理,现任光大证券业务总监的汪沛,虽然是在2011年10月就加入了光大证券,但他在光证资管的董事任职资格却是在2014年4月获批,同年7月获批光证资管高管任职资格。中证协从业人员信息显示,汪沛于2014年5月至2023年1月期间在光证资管登记执业。2023年初,他出任光大证券业务总监,跻身高管序列。

  2017年7月,朱轶女士出任光证资管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2017年及其后的年报中,郑孝平再未出现。而他离任的原因,或许与一组监管处罚有关。

  不服监管处罚

  时间回溯到2016年9月。多家媒体对部分公募基金、专户产品、集合计划在参与新股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超额申报、获取超额收益的行为进行了报道。

  其后,上海证监局通过谈话取证、现场核查发现,自2016年6月1日起,光证资管14只产品在参与35只股票网下申购时出现379次申报金额超过产品现金总额的情况。

  2017年3月,上海证监局公开发布的监管函载明:光证资管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购新股过程中,多只集合计划的申报金额超过集合计划现金总额。

  汪沛作为公司总经理,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郑孝平作为合规总监和首席风险官,未有效履行合规风控的管理职责,双双被上海证监局约谈。

  被请去“喝茶”之后,郑孝平不服监管处罚,在2017年5月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同年8月,证监会作出[2017]10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监管措施。

  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郑孝平一举将上海证监局和中国证监会诉至法院,要求撤监管措施和复议决定。2017年11月,浦东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其后,他进一步上诉至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上海三中院),并且在诉状中称相关部门对光证资管“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打击报复“。2018年4月,上海三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光大频现猛人

  放下案卷,行家心头咯噔一声:这位还真是猛人。

  要说起诉证监会的券商人士,行家也算是见识过了。

  比如,2023年12月,证监会点名时任长城证券副总裁韩飞,在职期间使用两个身份违规炒股,处以“罚没1.17亿,十年市场禁入”的重罚。韩飞曾向法院起诉证监会要求“免责脱罪”,遭到驳回。今年年初,北京金融法院向其公告送达强制执行令。

  另一起案件的当事人赵远军,时任光大证券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因内幕交易“星星科技(维权)”以及“借名”买卖证券,证监会对其罚款460万元,并处以十年市场禁入。今年3月,北京金融法院的公告显示,将于2025年5月26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赵远军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类一案。

  说来也是巧了,光大证券“大佬”起诉证监会的事件,已经不止一次发生了。

  更早之前,“乌龙指”案的当事人之一,时任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终身禁入证券市场。对这一“顶格”处罚不服,他自2014年开始接连起诉证监会,最终惊动了最高法院。这起持续四年的拉锯诉讼,以监管全面胜诉告终。

  同一家券商,怎么屡屡发生“怒怼”监管的事件?都说物以类聚,这难道是光大证券的企业文化?光大证券在引导方面,是否考虑过不良影响?

  对比早年的杨剑波,近期的赵远军,两位当事人收到的的“顶格”处分,不仅要支付“天价罚款”,还面临职业生涯的“毁灭打击”。

  而郑孝平的违规处罚,却显得“轻描淡写”,毕竟只是“监管约谈” 。面对这样的处罚,他硬杠监管,似乎只是为了“讨个说法”。

  无论是非对错,这种不畏强权,坚持己见的勇气,让行家深感佩服,同时也颇为惋惜。

  “不服就干”,起诉证监会的郑孝平,惨遭败绩。如今,已近退休年龄的他,作为在职人员,又与老东家对簿公堂。

  而同案被“约谈”的时任光证资管总经理汪沛,或许因为“认错认罚”态度良好,多年来坐稳了高管之位。如今更是上演“封疆大吏进京”的戏码,升职为光大证券业务总监。

  企查查和天眼查信息显示,2024年以来,光大证券已有多起劳动纠纷诉讼。除吴某某诉光大证券案获赔逾800万元外,其余案件的进展依然缺乏公开信息。

  或许,光大证券应该思考:如何平衡业务创新与合规底线、处理员工关系与风险管理?发挥”猛人“所长,提升业绩和股东回报,方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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